口述:阿建,男,32岁,外企部门主管
阿建问我,七月,你有没有试过,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,寻找你所爱的那个人?你不知道她在哪里,面前是纵横交错的街道、人群和车流,突然感觉自己像被丢弃的孩子一般。在酒店23楼的房间里,我曾一度想要纵身跳下。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我在想,如果真的那样,那么,第二天的报纸应该会刊登一则关于一个异乡男子自杀的新闻吧?——那么,她也会看到的是不是?
他没有告诉我为什么他最终没有那么做。我想,倘若我们的生命可以随意地因为某一个人、某一场爱情而中止的话,那样的人生是不是太过草率了呢?和阿建告别之后,在深夜的出租车里,我听到王菲的这首歌,心里空空落落。有时爱情徒有虚名。每一次都如同诀别,是不是我们,爱得太重了呢?
在遇到May的时候,我有一个交往了两年的女朋友。清比我小七岁,还在读研究生。我们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双方的父母也见过面,相谈甚欢。本来,我是打算明年,清毕业的时候向她求婚的。
我知道自己并不很爱清,但她确实是我理想中的妻子的样子,乖巧懂事,细致体贴,受到过很好的教育。是我的一个好朋友介绍她给我认识的。当时,她是他们杂志社的固定撰稿人。清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告诉我,她的理想是做家庭主妇,在家里码字赚零花钱,服侍老公,带带孩子。我那个朋友当时就乐了。他说,阿建就是想找个家庭主妇。不久以后,我和清就谈起了恋爱。
有时候你觉得人生也就这样了,没有什么会打乱计划。可是,偏偏就会发生些意外,在你正要确定下你的下半辈子的时候,会有一些人,一些事,轻而易举地改写你的轨迹。这正应了那句——人生如戏,戏如人生。
我和May的这出戏,最重要的道具,是她遗失的手机。这真的就像拍电视剧。我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拾到了May的手机,几小时后,我接到她的电话。声音很好听,是南方城市的口音,过于甜腻的普通话。她说,你好,这是我的手机。然后,我在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大堂里见到了这个女人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是May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跟着她的上海朋友一起去健身房。她来这里旅行,来了好多天,却突然想去跑步。她几乎无法忍受寒冷的天气,她想要出汗,所以她跟她的朋友说,带我去跑步。May跟我说,她所在的城市,永远也不会有冬天。
对于手机的失而复得,May显得很兴奋,她慷慨地从钱包里抽出五张百元大钞给我,抱怨自己的丢三落四,庆幸自己遇到了好人。我自然不会要她的钱,这样会显得自己多没有风度啊!May坚持了一会就放弃了,她伸出手,告诉我可以叫她“May”,她很高兴认识我这样一个朋友。我们互留了手机号。May说,以后去S市,可以找她做免费导游。
我开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女人,身材娇小,脸生得很漂亮,笑起来嘴角有两个酒窝,穿黑色长裙和深灰色毛衣。我向来喜欢成熟中透出一点天真气的女子。May似乎完全符合我的标准,我的心里突然“咯噔”一下,又立刻回过神来。
第二天,May请我喝咖啡,说既然不肯收下酬金,就一定要表示一下。那天,是我认识May之后到现在,和她在一起最久的一天。喝完咖啡之后,我开着车带她去近郊走了一圈,夕阳下的农田还是别有风味呢。然后吃了晚饭,两个人都还是兴致不减,于是订了包房去KTV唱歌,唱到凌晨三点。我对清撒谎说陪客户,打电话的时候,May在一边很诡异地笑。从那些眼神里,似乎有隐约的好感流露。我知道,自己正在步步逼近深渊。可是我就是停不下来啊,我那么迷恋和May在一起的感觉。她陪着我疯,陪着我在高速公路上开快车,陪我一起吃路边摊……我感到,自己从未有过这么快乐。
May在上海呆了十天,遇见我的那次是她的第七个晚上。我们一起度过了两天美好的时光,我甚至还向公司请了一天病假。这些,我都是瞒着清的,就连父母也没告诉。像以往任何工作日一样,一到八点,我便提着笔记本匆匆出门,然后将车直接开到May所住的酒店,当她的真人morning call,然后和她一起吃早餐。仅仅两天,虽然彼此都没有过任何表示,但在旁人眼中,我们俨然是一对幸福的情侣。
因为我不能够再请假,May走的那天早上,我没有去送她。前一天晚上作最后的告别的时候,May很重地抱了我一下,她说谢谢我,在那么寒冷的上海,给了她最愉快最温暖的回忆,说会在心里一一记下。
我后来想,那一刻,May有没有期望过我挽留她?在我们可能是最相爱的时候,她或许会为了我而逃离原先的生活。她对我说过,如果我们早点认识,该有多么好。可是,我终究什么都没有说。
May走了,而我,还是要继续过我的生活。清说想逢到春天拍婚纱照,所以这一阵就要开始预定排队。我欣然应允,然而陪她走到店门口,看到橱窗里一对装扮华丽的model时,我的脑筋却像突然搭错了一样。我对清说,不拍了,我还没想好要不要跟你结婚。
我和清因此大吵了一架,从认识到现在,那是我们唯一一次红脸。我直截了当地向她提出分手,她当街打了我一个耳光。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清那么不顾及淑女形象。清的父母打电话给我的父母,我的父母把我骂了一顿。我告诉他们我爱上别人了,而且还要去外地找她。这简直把他们给气坏了。所以,当我第二天提着简单的行李出门的时候,他们警告我,如果我带着哪个不是清的女人回家,就把我们一起轰出去。我妈说,这是人来疯,不是什么爱情。
May在临行前给我她在S市的地址,说如果有机会去,就一定要去找她。像第一次见我时说得那样,May说,她会当我的免费导游。为了缓和告别时的悲伤,她用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那些话。而我,也很配合地附和着说“好”。我以为,只要我找到她,告诉她我爱她,那么,我们之间就又可以回到她在上海最后两天时的样子。然而结果,完全超乎了我的想象。
从上海飞抵S市只需要三个小时,我特意选了一早的飞机。那天是周六,我知道May有晚起的习惯。那样正好,说不定可以看见她睡眼惺忪的模样。May住在一处看起来很高档的住宅区,我在她家楼下打她电话,想给她一个惊喜。果然,这样的突然来访吓坏了她,她向我反复确认了好几次才给我开门。我一见到May,就紧紧地抱住了她。几日不见,仿佛过了几世纪一样。我迫不及待地告诉May我的心意。我想带她回上海,她不用工作,我可以养她,或者,我来S市也可以。在出发来这里之前,我想遍了所有的可能性,甚至打好了辞职报告。
可是,我最白痴的是,竟然没有想到,如果我被拒绝了怎么办?我以为我大老远地追到S市去,May肯定感动死了。如果我爱她,她也爱我的话,我们在一起,又会有什么问题呢?就在我反复追问她的时候,May毫无表情地说,我要去幼稚园接儿子,你是不是要一起去?
儿子?什么儿子?是我听错吗?
你没听错。我儿子已经四岁半了。
May不过二十六岁,居然有个四岁大的小孩。若非亲眼所见,杀了我我都不会相信的。那孩子活泼得不得了,笑起来嘴角也有两个酒窝。小家伙叫May“妈咪”。May让他叫我“叔叔”。
那个下午,我终于得知了所有关于May的一切。我在上海认识的她,不过是我所以为的她。难道我不应该在更早就觉察出吗?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子,在上海住了十天五星级宾馆的观景房,用五百块酬谢捡到她手机的陌生人……这一切,不都证明了她并不是个简单的女孩吗?可是,我竟一点都不觉得反常。
May告诉我,她儿子的“爹地”是个香港人,在S市有两间工厂,一星期至少会来两次。她二十岁时来到这个城市,在一间酒吧里推销啤酒。他是常来光顾她的客人。她知道他很有钱,已经结婚,有两个儿子。他四十岁,但是看起来体面干净。可是,那时候她很年轻,也很害羞,从未对他想入非非。直到有一天,他帮她辞掉了工作,交给她一处高档住宅的房门钥匙。
每个女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,对此,May并没有觉得羞耻。她知道自己并不爱他,可也喜欢和他在一起时的感觉。出入高级场所,购置奢侈品,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。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那甚至弥补了她心底的那个爱情空洞。May说,若是没有遇到我,可能,她永远都不会知道爱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子。
May说,我们的结局,其实在告别的那个晚上就已经注定好了。那时候,她真的想过要跟我在一起,可是她实在没有勇气告诉我,她被人包养了六年,还有一个儿子。而我,也始终没有开口将她留下。所以在那个时候,我就应该知道,我和她,应该以怎样的剧本收场。这个结局不会因为我的反悔而有任何变化。如果我愿意做你儿子的爸爸呢?这样也不行吗?然而May却反问我说,你能给我,和我的儿子像现在这样的生活吗?事实上,你已经知道我们在一起困难重重,不是吗?是啊。May如此了然于心。我已经被爸妈赶出门来了。可是,即便是这样,我还要爱你。这样也不行吗?
May终究没有答应我。我在S市逗留了两天,May在第二天同我一起吃过一顿午餐之后,就消失不见了。不在家里,手机也不接。她发短信给我,要我快点回去。要忘了她才好,忘了这场爱情,就当只是一座海市蜃楼吧。
May终究没有答应我。我在S市逗留了两天,May在第二天同我一起吃过一顿午餐之后,就消失不见了。不在家里,手机也不接。她发短信给我,要我快点回去。要忘了她才好,忘了这场爱情,就当只是一座海市蜃楼吧。
那几天,听说上海忽然来了冷空气。S市却真的像春天。我记得May说过,这里永远都不会有冬天。可是为什么,在这片一年四季都阳光灿烂的天空下,我却感到四肢冰凉?